安乐死合法化国家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的
安乐死合法化国家:荷兰、日本、瑞士、美国俄勒冈州、美国华盛顿州、比利时、加拿大等国家。
我赞成安乐死立法,安乐死有好有坏,可以解决那些重病缠身大脑无意识思维,又无法治疗的一些老人,经过家人和医生的认可,可以使用安乐死,这样减轻了病人的痛苦,这也是一件好事。坏的方面呢,就怕有人利用合法的安乐死去谋害人,看怎样来避免这样的事发生。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在医学界,对安乐死存在很大的争议。首先,从法律方面来看,“安乐死“有故意杀人的的嫌疑,虽然病人本人想自杀并不会影响他人,但其亲属及医生协助其进行自杀行为,在刑法中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一旦被列为合法内容,很可能会被有新人利用,钻着法律的空子,去蓄意谋害他人的生命。正因为种种原因,安乐死只在世界少数国家合法 ,世界上支持安乐死的国家有:荷兰、比利时、澳大利亚、瑞士、美国。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荷兰议会于2001年11月29日通过安乐死法令,并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安乐死从此在荷兰结束了近30年的“不合法”历史,开始拥有“合法身份”,荷兰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澳大利亚的安乐死合法过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又被推翻。1995年6月16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法”,尽管这项规定遭到当地医学会的反对,但还是在1996年7月1日正式生效。9个月后,澳大利亚参议院宣布废除“安乐死法”, 安乐死在澳大利亚重新成为非法行为。
瑞士的安乐死只在个别城市合法,在其他城市是不合法的。2000年10月26日,瑞士苏黎世市政府通过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为养老院中选择以“安乐死”方式自行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而这只是针对苏黎世的23家养老院而言。
在美国,联邦政府是并不完全认同安乐死的,只是有部分的州认同。


我将毕生宣扬临终关怀和尊严离世。当父母老人快要离世的时候,生者不要拼命去折腾他来显示你的孝道,不要不要!那对即将离世的人是折磨。
当父母走到生命的尽头,人已经处于半昏迷或昏迷状态,生者应该做的是
①尽量减轻老人的疼痛,必要时该打针的要打止痛针
②守护并轻声安抚他的恐惧的心(很多都是这样),你的安抚或许能帮助他的心平和下来
尊重生命是一种人道,生命包括生和死;珍惜生命是人性,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赞成安乐死,但安乐死要有法律上严格的界定和要求,而不是谁想死就让他去死。如果那样,所谓的安乐死就成了自杀和他杀。安乐死应该是不可救药、无比痛苦的前提下,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方可执行。敬畏生命,不可草率。经查,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国家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和瑞士10国,允许“被动”安乐死,只准终止为延续个人生命而治疗的做法。 1、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但荷兰对“安乐死”的权利设置了最低年限12岁。
安乐死,对于身患重病不想再遭受痛苦而活下去的人是一件大好事。这类人往往是赞同的。
奇怪的是,年纪轻轻的一大群人成天在那里叫嚣着安乐死,是你自己想死吗?
安乐死是必须本人同意的,不容易。想抛弃老人的人,不会如意的,更可能的是必遭报应。
只盼着自己假使有一天,不能自己照顾自己时,还要受罪的时候可以睡上一觉不在醒来!别人是不可能给你实施安乐死的,特别是在农村,顶着多大的压力呀!一个是给亲人实施安乐死,自己良心会受谴责的,虽然说看着亲人难受也觉得离开是享受了,但是下不去手啊!毕竟活着就能看到啊。
如果一个人给父母实施安乐死,恐怕再农民眼里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歹徒了,还有人会搭理你吗?
如果自己能动,有法律支持安乐死了,自己去医院结束这样是可以的!
安乐死是只能自己给自己去执行!不能让儿女给你执行,那样儿女会内疚一辈子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红尘中的匆匆过客,死亡是必经之路,也是最后的归宿。不论是富可敌国的大亨,还是穷困潦倒的乞丐 ,都会走向坟墓。快乐地活着、体面地离去是人的终极梦想!可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常常打乱一切,让人措手不及,面对亲人的痛苦,我们宁愿背负巨债,只为心里好受些!如果安乐死合法化,患绝症的人是不愿忍受这种生不如死的折磨的。希望中国能实行“安乐死”,减少资源浪费!
说说我的看法吧,因为我看到奶奶的事情,我奶奶就是心肾肺多器官衰竭,全身水肿,坐不住也睡不下,生活也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都是我们帮她完成。后期真的很痛苦,全身疼。过了没多长时间就离开人世了。所以感触挺深的。对于生者,就是痛苦也想活下去,而且她的意志很顽强。虽然活着很没尊严。我个人看法认为如果生命即将结束,安乐死也是一种结束痛苦的方式,不会让人在最后一段时间里再承受痛苦,所以我觉着实施安乐死挺好的。
安乐死在中国来说很少,每个国家国情都会不一样,但是我个人认为还是需要的,有很多人因为病魔缠身,痛苦基本是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就拿我我亲生父亲来说吧,胃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到肝,喷门有恶性肿瘤,吃什么吐什么,每天都靠营养来维持生命,作为儿女当然接受不了放弃治疗,唯有想尽最大努力让父亲能活一天是一天,当然无论再怎么努力,按照目前科技也解决不了无可挽救的事实,当父亲在最后要离开人世的前几天,我亲眼目睹着那种痛苦,痛不欲生,父亲只希望早早离开人世,痛苦到叫亲生儿女对他放弃治疗,让他早点离去!想没有痛苦的离去,所以在一块的讨论问题上我还是比较支持安乐死这么一说。虽然不舍,当然那种痛苦是没人能够具备抗衡的。
实施安乐死必须要有严格的规范!如果病人有意识,必须在医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本人不受胁迫亲手签字,二必须医师证明确实无力回天了!任何亲属的要求无效!否则,所谓的安乐死就成了不孝儿女甩包袱的手段!会有很多尚有希望活下来的被安乐死!
躺在床上,活受罪,没有生活质量,还得连累家人招罪,大把大把今后要急用的钱,无奈要痛快地交给医院……既然国家不能包痛苦卧床的老人一切费用和护理,为何不能让老百姓选择自己安乐痛快地走出自己的痛苦与困境呢!
现在安乐死用在宠物身上还是比较多的,很多主人看着自己的宠物日渐老去,费力的他身边喘息时,会送去安乐死,让它们走的平静一些,少些痛苦,但这是主人对宠物,如果安乐死用在人的身上,尊重那个人自己的决定吧,如果他病痛缠身却积极乐观,他想活着那就必须救他呀,给他生的希望陪着他走下去,如果他痛苦不堪日日除了病痛折磨,还有对家人的愧疚不安,为何还要继续这样相互煎熬呢,尊重病人自己的意愿,我觉得安乐死是一种选择,怎么生不能选,怎么死可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