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真的一点痛苦都没有吗 没有感觉就入梦了

2022-06-09 18:31:48 小卡

安乐死真的一点痛苦都没有吗?不疼痛,不痛苦,很舒服,心花怒放,没有感觉就入梦了,我试过,阎王不收,又走回人间了。今天是七夕节所以神仙都来人间了。

安乐死真的一点痛苦都没有吗 没有感觉就入梦了

 

我觉得很人性化,对绝症者来说是一种解脱并保留尊严,没有生活质量的生命,至少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如果本人愿意那样活着没办法,但如果当事人提出安乐死,我是绝对赞成。

 

安乐死对亲人可能有些残忍,当亲人在自己面前逝去,自己却无无能为力。但是对病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与其在病痛折磨和反复抢救中死去,还不如直接面对死亡。

一方面,对于患了绝症的人。他本身由于病痛的原因,而非常难受。我的父亲两年前查出前列腺癌。并且癌细胞已经扩散。尽管我们付出全部的努力,让他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但这三个月对他来说痛苦至极。有时候痛的大喊大叫。几次想从医院的病房跳下去。但都被我们发现并及时阻止。像这种患了绝症的人。他们是很愿意安乐死的。因为至少可以减轻痛苦。

另一方面。作为子女的我们。肯定不愿意轻易的放弃自己父母的生命,哪怕有一线希望,拼尽全力也要去挽回。也许有人会说:让这种患了绝症的人安乐死,走得有尊严。并且轻松不再受病痛的折磨。但是假如事情真正的轮到他身上的时候。能这么冷静而且冷酷的人又有几个呢?不说是万分之一吧,至少也是千分之一的人,才会让亲人安乐死。大多数人的心理情感都是过不去这个坎的。我想说的是只有真正经历过那种事情的人才能体会。

人世间对任何事情的判断,都是站在不同角度得出不同结论的。对于安乐死这个问题,核心是我们应该站谁的角度来观察。对病人来说,既然生存无望剩余的全是痛苦,那么安乐死我认为是一种值得选择的方法。对亲人来说,痛苦的指数与其性格、对病者的爱、对生命的理解等因素有莫大关系,无论怎样,痛苦是一定有的,至于构不构成残忍,那得看具体的痛苦指数到底有多大。所以,国家如果在以后制度安乐死的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周全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做好引导相关道德议论等等。

对于一个等死的人特别是病痛缠身深受折磨着的人来说安乐死是最好的选择,我父亲脑出血后遗症基本就是植物人12年之久,在病床上躺了12年,被折磨12年,直到老妈81岁和三个孩子都累的无数次濒临崩溃的边缘,一直咬牙坚持到最后,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无法言说,我哥累的晕倒过,我妈累的得了房颤,我我成了半个医生,鼻饲,导尿管都是我下,在医院护士都没我下得好,植物人不会配合。我妹妹是老师十二年的寒暑假基本从外地回来照顾我爸,。我们都很用心,直到咽气身上没有一点褥疮!孝敬老人义不容辞,但看着生不如死的样子,真的希望他早日解脱,单位谁家有老人这样日夜照顾的我都特别同情他们,理解他们!所以我特别支持安乐死!一来别再继续受病痛折磨,二来让生命有尊严的离去,第三,人终要死去,这也是善待生命吧!

我一亲戚去年因癌症晚期受不了病痛而投河自尽了,她是53岁,前年6月诊断为肺癌晚期,已发生全身多处转移,化疗了5次,放疗了1个周期,头发掉光全身癌痛,开始医生开鸦片类止疼药,再开杜冷丁,最后打针也管不了多久,她想有尊严的安乐死,但是国家没有,她就恳求家人给她弄点毒药让她解脱,但是家人哪能做到呢,终于在去年6月她趁家人不备,强忍癌痛在路边捡了根木棍,拄着一步步到郊外河边投河自尽了(这些是后来家人寻找她报警后从天眼监控里看到的)结束了痛苦的一生。

人,固有一死‘’,无论帝五将相,还是平头百姓都有生必有死,世上没有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秦始皇如此、汉武帝如此丶以至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世界各国均没有找到‘’长生不老之药‘’,所以,对‘’死‘’我们都就应报着淡然处之的态度,‘’死,是老天爷让我去西方极乐世界之路‘’。

俗话说‘’吃了五谷生百病‘’,人类世界千奇百怪的病丶疑难杂症丶癌症丶艾滋病……至今人类无法治癒的疾病仍很多,‘’科技在发展,新的病魔也在产生‘’。所以,科技与病魔斗争‘’永远在路上‘’,这已为千百年来无数的事实所证明,所以不能迷信现代医学能保治百病。

‘’看病,是要化大价钱的‘’一一当今我国医疗体制下看生疮感冒要钱丶生能治好的大病要大钱,尤其生那些癌症丶艾滋病等不治之症更要化大价钱。以农村农民为例,如果家里有一年老多病的老人身患绝症,无数病例已证明属不治之症,而为了老人的多活时日,家庭丶家族均忍饥挨饿、东拼西借而‘’负债累累‘’。从此,富裕的家庭丶家族走上了‘’贫困之路‘’。那么,这样的救死扶伤有何意义呢?

病魔对病人的折磨是痛苦的,有的病魔让病人疼下欲生丶生不心如死……那么,经严格的医学确认和司法审查将‘’生死大权交给病人‘’,让病人有尊严的死,在当今中国可以开启这‘’安乐死‘’的大门,并将这把大门钥匙交给病人本人就有其现实的合理性。

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安乐死‘’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就必须稳妥试点,重点放在如何防止产生‘’道德伦理风险‘’,防止产生遗弃、杀人作为该试点的首要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