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本身就是千差万别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何意本身就是千差万别,无尽无边。
从古至今解读《老子》一书的专著、论著、释义真是汗牛充栋、多如牛毛啊,无论何人都对这部经典想一探窥底。
今天的人们想更好的学习它,运用它;我给出以下几点建议,仅做参考:
一、对春秋至两汉时期的中华历史发展进程加以详细了解,特别是以《史记》为主线;这个时期是思想表法最密集时期,例如诸子百家。
二、对汉字形成及古代汉语要深入学习,因为汉字是世界历史上唯一贯穿记载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的特殊符号,是神意象形,而现在的简体字已经面目皆非了。
三、《老子》、《周易》、《黄帝内经》每部研读以后,把三部经典连在一起研究,之后再仔细揣摩每部经典。需注意的是要见言外之意,不要停留在文字相上。
两汉以后的论述有画蛇添足之嫌,不足为取。
四、开始用经典之义(诸法如义)观察思维一切事物的真相,即万法实相;用内心体验觉知一切法,无论是对于人、地、天、道、自然。
五、渐次觉悟,即生命觉醒。心即是道,道即是心,人能弘道,道不远人。即得即证“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等等。
万法的每个维度中存在界面,向上突破需要大的能量并获得上个维度的信息;这就是“人法地”,同理可以“法天”、“法道”、“法自然”。到“自然”的时候你已经知道一切都来源于自心使然,归于自然而然,当下于顺其自然……



人在哪里生存?在大地上生存,因此,人类必须首先尊从大地的规矩法则,不能违背大地生物养物运化物的规律,在遵从大地法则的前提下去努力作为,才能成为大地上众生的佼佼者。同理,地存在于天中,也必须遵从天的法则而不能违背。“天”呢,也不是可以任意妄为的,也必须遵从其背后的内在的法则;天尽管大,也是物质的,是物质的,就必须遵从形成物生成,决定物的特殊性的内在法则,这种成物法则和决定物区别于它物内在制约就是道。同理,“道”虽然是决定大小成因的重要所在,但同样不是可以任意妄为的,其成物也是有严格遵循的,其遵循就在于其顺应各种物的自我特性和所处的特殊的环境。人之道就在于顺应人手探索未知自然的能力和生产技术创新的能力方向发展而逐步提高。
人法地、地法天、天……世界上一切万事万物,都是有着它顺其自然而然的规律其所以然,大家也回答的以一例举比较清楚,以个人的简短己见回答几句,人法地的意思象征着,所有人类都是生存在世界的大地上,人类的生命起源都有着他们生命运动和生存的规律,(大地象征着所有人类)而所有人类一切的生命使然都必须与上天紧紧相连,说起地法天,人类生存的一切规律都是和上天的风和日照紧密连接,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季节与时节,都是根据万物复苏生长的规律去墦种和丰收,农忙与春耕随着大地人类生存时节随时而行,阳光谱照着大地温驯而协和,从而人类生存运行的规律也是重重叠叠环环相扣,一级一级的向上管理直至最高层领导。(地法天就是百姓大众的一切活动与行为)都要服从上级命令,听从领导,听从指挥,按照人类一切规律行程去按章办事,遵纪守法,(天法道就是)所有人类都是在上天的阳光谱照和雨露滋润下茁壮的成长,一切的生命力量都是在上天的指意下,所有一切正确的能量积蓄储存,(道法自然就是人类的一切)心里活动都是由生命尊须的上天规律与大自然同时运行,而道法自然而然!

"法"在这里有多种解释,以下两种解释最为简单:一是取法于⋯。全句可译为: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二是受制于⋯。可译为: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道,道受制于自然。第一种解释是将自然人性化的解释,第二种解释是较为理性化的解释。自然不需要做特别的解释,概括地说就是包括天、地、人在内的一切客观事物或称宇宙万物。这样前三句就可以概括为"自然法道"的过程,对比"道法自然"不难揭示出道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是:道决定天地人,同时也受制于天地人。表明道与自然的关系是作用与反作用,吸引与反吸引(排斥),阴阳两股力量相互作用,同时共存的对立统一关系(矛盾关系)。可见老子这段话深刻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相互独立,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普遍规律。
人法地,这里的“地” 不是特指大地,而是指人所认识的,即道德经中所说的“可名”的,也就是“有”。天,指代人尚未发现和认识的,即道德经中所指的“无”。
已知的“有”和未知的“无”是相通的,有相似的运行规律,所以说“地法天”
前三个的“法”是遵从,取法的意思,最后的“道法自然”的“法”,是法则的意思,指“道”的运行法则是不受任何外力的制约的,是“自然”的。
“道”蕴含又涵养了万事万物。既然说“天地无情”,为何又有“涵养”之说呢?其实就是万事万物之间精妙的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汲取,相互给予(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人,但人进化出了主观思想,有了主动选择权,就有可能背离“道”的规律,持其一端,从而导致不可预知的危险。比如过度工业化导致的温室效应,武器无限制开发导致的热核战争都有毁灭人类的危险。所以道德经以先见之明主张“人法地”
人生长于大地环境之中,所以要遵循大地的规律;大地存在于其周围虚空的环境之中,所以要遵循虚空的规律;虚空存在于道的环境之中,所以要遵循道的规律;道是一切存在的宇宙的本体,没有比它更大的事物了,所以它只遵循它自己本有的规律。
概括地说,这段话意思是: 小一点的事物,一定要遵循它周围的比它大一点的背景事物的规律。但这样的逐级推论,实际暗示的意思却是:人一定要遵循自然的规律。
当然这里的“自然规律”的含义,是说道本存的规律,先天的规律,也就是“非主观造作、非人为的”规律。是强调人要少些主观人为造作带来的执着,多些合乎客观本然规律的心态行为,从而减少主观人为对人类生命和精神世界的干扰,使人类的肉体和精神都得以真正的安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