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怎么解释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是来自于老子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原章是这样写的: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因此,我们在理解“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前,必须先阅读前面的句子。前面句子中,老子所说的“先天地而生”是指什么?这个才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
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当中,释儒道三家的学说,可以说是基本相通的异笔同工,所以我们面对老子的这个“道”,我们不妨以佛学与儒家的角度来对诠释,更有利于理解。
于佛学的角度而言,“先天地而生”的这个“道”,就是我们每个人的自性,也叫如来藏、真如本性、佛性等等称呼,称呼不同,但是指的东西相同,统一而言就是无上正等正觉。因为佛学的派系比较多,这里我就以唯识宗与禅宗去诠释。
“先天地而生”的这个“道”,唯识宗认为就是指如来藏,如来藏有八识,眼耳鼻舌身是前五识,意识是第六识,末那识是第七识,阿赖耶识是第八识。这八识构成整个宇宙世界六道轮回。如果以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我们又可以归纳为《楞严经》里所说的地、水、火、风、空、见、识,这七大要素构成整个宇宙世界。
当然,用这七大要素去理解老子的这句话,可能效果更好。天、地、自然,其实就是指地水火风,但这是如来藏映像而已,也就是“道”的映像而已,属于一种现象,本体界事实上是“道”,就是我们人人具有的“先天地而生”的自性、佛性。这个道、自性是随时会变化的,就像《六祖坛经》所说的,“道须流通,何以却滞”。就是说,今天的太阳,时间久了,可能是另一个星体,今天的银河系会变成其它的星系,因为这个“道”是时时变化的。
而我们人道,若不修行,也是变化的在这个六道轮回中旋转,这一切都是道的作用,主体的阿赖耶识与客体的地水火风相结合体,旋转不停息。当然了,这一切的原因是因为“无明”“能所”,可这里要诠释起来,篇幅太长,大家若有兴趣,可以看看《楞严经》,里面有详细的说明这个世界是怎么形成的,人是怎么来的。
在禅宗中,关于这个道的解释也是非常多,这里我也举个公案,让大家来理解老子的道。有一个修道者每天拜经阅读,以求开悟得道,但是苦修许多年,始终未得开悟。有一天,他继续拜经阅读,当读到佛经中的一个“屎”字的时候,他即时开悟得道了。大家可以以这个公案去想想,并理解什么是道。
以上就是以佛学的角度去理解道,下边就说说儒学是如何理解的。在儒学的经典中,《中庸》是相对比较出色地诠释了道,并且开门见山在第一章就说了出来。
《中庸》第一章的原文是这样: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这里的道,与老子所说的“先天地而生”“道法自然”,还有佛学所说的佛性、自性,异笔同工地解释得非常吻合,都是指一个东西,只是词汇称呼不同而已。
综上所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相信大家都了自己的看法与感悟,并且可以认识到自然就是规律。一切都是道在运行,并且是有规律的,人的自性就是道,而道的运行规律中,我们须认识清楚并且遵行。如果相违背,佛家中就叫做六道轮回而苦楚不得解脱,儒家中就是人格不完美。
看了几乎全部的答案,没有全对的。
错的最多的地方,在对“自然”的解释上面。

我们都知道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的第25章,这一章讲的是:“道”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在这一章的结尾,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来概括了人,天地、道三者的关系。

这里面的关键词“法”,是“取法,依照,顺从”等意思。没有问题。
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然。这是一个递进的关系。
人是在天地之间的,取法天地,按《道德经》的思想逻辑,没有问题。
天地又是“道”所生的,天地运行的背后是“道”的推动,所以天地取法“道”也没有问题。
问题是“自然”怎么解释?

有人把自然解释成自然界,那天地是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呢?人是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呢?显然,这个解法是错误的。层级关系错了。
在《道德经》中,天地,就是我们人所居住的空间,就是现在我们说的自然界。
然而《道德经》中的自然,可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界,差得远了。
自:自己 、本来 的意思
然:学过古汉语的都知道,意思是“的样子”
合起来,自然是“本来的样子”。

道家的体系中,人在地上,地在天的包围中,天地在道的浸润中,道是最高法则,最原始动力,最大的存在,最有力的存在。
比天地更早存在,自我运行,永远运行,不会停止。这是道的特性,在《道德经》中用“先天地生,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几个词来描述,而且道非常大,找不到头,也找不到尾巴“迎之不见其首 , 随之不见其后 ”。
这样一个最大最高级的大BOSS,它取法谁?
它取法它自己本来的样子
当然了,还能怎样?这还不是明摆着的。
人取法天地,天地取法道,道取法它自己本来的样子
道就是这么牛X,最高准则,最强原动力,最大最早最长久的“道”,当然只能取法它自己本来的样子。
自然界?那只是道变化出来的小小的一个部分。
这句话,是说,人在天地之间,要努力学习天地的运行法则,透过天地的法则去了解“道”,而这个道,是最根本的法则,最原始的动力,一定要了解它本来的样子,不要人为地把一些错误的想法投射在“道”上面。
要老老实实地,别迷惑,别耍花样,别自欺欺人。透过法则研究出来的道,只能是它本来的样子,人类想去裁剪它,歪曲它,都是不可取的。
用一句现代的名言结束,道理类似:
科学是老老实实的东西,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骄傲

为了更好理解,举个小例子吧。
人,坐在苹果树下,苹果掉下来,
人观察苹果落地,观察星辰转动,终于得出“万有引力”的公式,
万有引力公式只能是下面这个样子,别的都错

还不好理解?再举个例子
在你家里面,你听你孩子的,你孩子听你老婆的,你老婆是最高领导,她听她自己的。
道法自然这句话,是《道德经》25章的总结,意思就是“道是最高法则,不被任何其它东西左右”。
“法”者,“效”也。
地道顺柔,为人者,当以中正平和之心处事,故效之,曰,人法地。
阴阳相生,生死相成,天道刚健,与地道互补互成,故效之,曰,地法天。
阴阳不测之谓神,天者,无形也,自是生生之气,不以生而生,故成,因效之,曰,天法道。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循环不止,道者,聚天下之气,左右天下之物,无形也,是故有中生无,自然者,无也,道所寻者,无也。
我们换个思路来看老子的思想,万物终究要消亡,一切又从细枝末节中生发出来,无非阴阳之变也,故出世,故入世。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几句话中“道法自然"这句话比较难解读。
读《道德经》有几个词是关键。
第一,道是一个整体,凡事要从整体看问题。
第二,道不等于大自然。如果道=大自然,那么天地万物就是大自然,何必搞出一“道"来,《道德经》出现过五次“自然”,都不是指“天地万物"的意思,而是“自己如此的状态或样子。任何一物若是保存自己如此的样子,就是"与道同行"。
一是百姓皆谓我自然,百姓都说我们自己本来就是如此;二是道法自然,道可为法天地万物自己如此的样子;三是希言自然,天地万物本来就很少说话;四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是以辅万物之自然。
自然=万物自身的样子。道法自然,道效法自身如此的样子。
道有内存性,它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万物按照自己的本性发展就是道法自然。
很多人理解为"道"效法自然规律,那么大自然和万物都是道生的,这就陷入了循环论。
其实,道法自然的真正含义是要求天地万物做好自己。特别是要求我们人类做好自己,坚持自己。
个人觉得,“道法自然”应从常识、常理和常情出发进行解释。抓住两点:一曰“义”,二曰“理”。从“义”上看,这句话共三个词“道”“法”和“自然”。“法”为动词。道和自然为名词。而从《道德经》中我们发现,关于“道”的解释有多种,是理解“道德经”的关键所在,历代大家都有不同见解,可参阅相关的论文。“自然”相对容易解释,可暂机械地解释为规律。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道效法自然”。从“理”上看,道家思想是辩证的、唯物的。所以,要从人、地、天、道整体上来考虑,其反应的是整体特性的系统论,也就是天地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这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在系统论中,各个部分遵循整体规律;二是系统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也要遵循自身的规律。举例就是:地球既要自转,也要围绕太阳系公转。如此来理解,就是我们做事情要按照规律办事,这个规律既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总体规律,也是人类本身进化的规律。至于总体规律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刚才分析的“道”和“自然”的“义”的含义了。随着人们对道德经解读的不断深入,伦理学、社会学、哲学、美学以致心理学的发展,其词语的含义不断被丰富,也不断深化我们对其本意的理解和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