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哲学原理 哲学唯物主义的辩证法
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哲学原理,这句话体现了哲学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就是说,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通俗地讲,就是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
最有说服力的当属《塞翁失马》。塞翁丢了马,是坏事,日后却领回一大群马!变成好事。儿子因为骑马摔断了腿,好事又变成坏事!官府大规模征兵,年轻人一个不拉,塞翁儿子却因为腿断了得以幸免,坏事又变成了好事!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的!比如一个人当了官,有了权利和地位,家人和亲友刮目相看,赞叹不已!可是后来却因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而犯了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好事变成了坏事!
再比如一个人因赌博输得变卖家产,妻子离婚!弄得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但是后来痛改前非,金盆洗手,从最小的买卖做起,吃苦耐劳,坚持不懈,最后竟又东山再起,也有了爱人和孩子!
这些事例告诉我们,事物不会一成不变,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教训就是得意别忘形,失败别气馁。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力争让事物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转化,才能尽量使自己利于不败之地。
好事来的时候,坏事会悄悄跟着来。如有一人中了奖,就去吃喝玩乐,包二奶,还柒上性病。最后导致爰妻与他离婚。
坏事来了,好事也会悄悄跟来。如:赛翁失马。如:失败是成功之母。等。
在《道德经》中有这样一句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我们从字面上理解的意思是:在灾祸的时候,有时候也能转为福气,在自己运气好的时候,也会隐藏着灾祸。
其实这句话指的福祸是一种因果,它们两者之间其实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可以理解为有时候福是祸,有时候祸就是福,万事万物有它自己的两面性。那我们该如何深入去理解这一句话呢?其中我能从中明悟什么道理呢?

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当一个人遭遇不幸的时候,不应该灰心放弃,表现出垂头丧气的样子,因为或许下一刻你的运气就会到来,否极泰来就是这个道理;相反当一个人成功的时候,也不要太过得意忘形,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是否一样那么幸运。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句话是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它告诫我们失败时不放弃,同时在人们成功的时候不要自满,保持谦虚,人们只有保持住这样的心态才能走的更远。
福祸是相互依存的、相互转化的福与祸是相互依存,互相转化。比喻坏事可以引发出好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发出坏结果。
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福与祸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祸”使人悲伤,“福”使人快乐,因此“祸”“福”之间是对立的。然而“祸”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福”,“福”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祸”,因此“祸”与“福”之间又是统一的。

在顺境中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如果志得意满,狂妄自大,就会滋生灾祸,由福转祸;
顺境时要居安思危,饱不忘饥,存不忘亡,福不忘祸,在顺境面前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并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有祸的时候不要丧气身处逆境,要百折不挠,勤奋刻苦,就可以变逆境为顺境。
失意之时要看到光明的前景而振作勇气,坚定信心,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
福是祸的依赖,祸是福的靠山。这句话听起来很奇怪,但是仔细一想,的确如此。如果没有福,怎知啥是祸;如果没有祸,又焉知何为福?矛盾的对立统一可见一斑。
并且有时候我们容易看到表象,一些事情看上去是福,其实埋下了祸根。一些事情看上去是祸,其实种下了福的种子。
总之,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提示我们二者的对立统一性。一方面告诉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