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是什么意思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原因和影响
焚书坑儒是什么意思,指的是秦始皇于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下令焚毁书籍、坑杀儒士的事件。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原因和影响:
战国末年,秦国强盛一时,并逐步吞并了“六国”,建立了统一的秦朝。此时,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等人的建议,废除了一直以来的诸侯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同时,收缴并熔毁了大批金属兵器,期望全国结束多年的战乱,进入一个和平发展时期。紧接着,大力推行“车同轨,书同文”,从而统一了文字、货币以及度量衡。这些举措都是建立“大一统”的秦帝国所必须的。但是,有些棘手的问题是强权无法彻底解决的。当时,战国时期刚刚结束,百家争鸣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社会上学派众多,他们各抒己见,各不相让,其中儒家与法家的思想最为盛行,二者之间的矛盾对立也极为尖锐。而此时,对于新生的秦王朝和偏重于法家思想的秦始皇来说,要建立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央集权国家,就必须统一全国民众的思想,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而百家争鸣恰恰是形成共同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最大障碍,并且已经严重威胁到秦朝的统治。不难想象,以统一思想、扼杀学术自由为目的的焚书坑儒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据司马迁的《史记》记载,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齐国人淳于越公开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他提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也就是要求秦始皇根据古制,分封国土,并警告秦始皇,不这样的话会很快亡国。当时深得秦始皇信任的丞相李斯对淳于越的建议大加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最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各国史书,对不属于官方博士馆收藏的《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并颁布严酷的法令,根据法令规定,敢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禁止一切私人办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各级官吏为师。这就是史称的“焚书”。
第二年(前212),有两个名叫侯生和卢生的儒士,由于无法完成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的任务,就暗地里非议秦始皇,说他暴虐无度,以刑杀为乐,然后逃亡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为震怒,立即派管监案的官员御史彻底调查审理,最后将抓捕到的四百六十余名无辜的儒生,全部坑杀,这就是史称的“坑儒”。现在,般将这两件事合称为“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在表面上,焚书坑儒似乎维持了秦朝的有效统治,但实际上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秦始皇焚书坑儒,原本是希望维护其大一统的集权政治,彻底消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因为,虽然通过杀人放火,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成功,但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焚书坑儒以后,以知识分子为首的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无不痛恨秦始皇的暴政,这一点是秦始皇以及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焚书坑儒作为秦始皇暴戾无道的最有力的证据,被后世的有识之士唾骂了两千多年。虽然,焚书坑儒在行政上以及地理上造就了中华民族“大统”的历史格局,不过,在思想文化方面,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造成了文化和学术的大倒退。并且,焚书坑儒的手法极其残忍,为后世的暴君起到了极坏的示范作用。
可以这样说,焚书坑儒标志着百家争鸣时代的终结。
秦朝的文人和方士,几乎都是生长于战国时期,他们推崇的是诸子百家之言(尤其是儒家),因而秦始皇认为不中用的古典文献,在他们看来,正是应该宣扬的。
同时,这些文人们提倡“效古”,看不惯秦朝的新政。在他们看来,“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因此他们利用古典文献,引经据典,反对秦朝的新政。不仅口头诽谤,还著书立说,在《汉书·艺文志》中,纵横家的《秦零陵令信》责难秦丞相李斯,便是一例。
等到齐人淳于越“博士”公开提出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主张恢复周朝时期的封建领主制建议的时候,秦始皇终于忍无可忍,于是下令焚书。
至于坑儒,则是因为卢生等人对秦始皇大肆诽谤,同时“诸生在咸阳者”又经常造谣,以致动摇民心国本,这已超出了文化思想领域的范畴,变成了一种政治煽动。
可见,秦始皇虽然结束了几百年的封建割据战乱,但旧封建贵族的意识形态并没有随之消失,其影响尚在且较大,因此秦王朝与旧贵族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而焚书坑儒正是这场阶级斗争的最激烈表现。
我想,这就是“焚书坑儒”的根本原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