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二十年左右

2023-01-11 15:56:40 夏天

其实我国的每个区域都有属于它的地方志书,只不过很多人可能都没有看过,其实这是每个地方都极为重要的工作,记录了属于本地的各方面的“历史”。那么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志书是什么意思?地方志书是谁来编纂?现在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揭秘吧!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二十年左右

1、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这也是我国2006年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同时,地方志书还有着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2、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从即日起施行。在《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志书要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同时,《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书是什么意思?

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

地方志书是谁来编纂?

地方志书有几个主编没有明确规定,多少字也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地方志的编写,国家规定是这样的:第八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相关主体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第九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