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嫖娼事件 这也许是金钱惹的祸吧
李易峰嫖娼事件:
唉!对于娱乐圈的现状,我也只能一声叹息。那些个红得发紫的明星,偷税漏税者有之,卖淫嫖娼者有之,吸毒成瘾者有之,婚内出轨者有之……总之,在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中,如果意志不坚定,出错犯罪是迟早的事。可悲的是,类似于吴亦凡,李易峰这类事件,不但没有引以为戒,反而却误入歧途。这也许是金钱惹的祸吧?毕竟,他(她)们挣钱真的太容易了。当他(她)们的钱多的没地方花时,顺便去找些剌激,再正常不过了。可悲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光明的前途也就断送。可谓是成也金钱,败也金钱啊!
我们众多女性的男神李易峰被警方带走的事实已经成立,并且目前李易峰对犯罪事实“嫖娼多且供认不讳”。

因为李易峰多次嫖娼,所以正常的情况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李易峰应该是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同时被收容教育,这个虽然不是判刑,但实际上没有多大的差别。
如果警方调查李易峰的过程找到了以下的重磅消息或情节,就会有被判刑的可能:
第一种:嫖娼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根据规定,跟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便对方同意,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种: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然进行嫖娼,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投身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种: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涉嫌聚众淫乱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结:君子与庶民同罪,不能知法犯法,易峰也出演了很多好作品,在对待演艺上,没有问题,但为了一时痛快断送了后半生的演绎道路实在可惜。






